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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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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行政执法主体

索 引 号:dyx012-/2022-0831003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 发文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全称):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负责人:曹波

执法区域:楚雄州

执法类别:生态环境保护

办公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

监督电话:0878—3122068

邮编:6750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