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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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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dyx012-/2022-0318001 公文目录:2019 发文机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文  号: 标  题: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及各项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本单位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配备2名工作人员,在办公室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制定、更新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指导规范该项工作。截至今年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和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以及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经统计,今年共公开水质监测情况5条(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空气质量、国控重点污染源水质监测报告等)、环境行政处罚信息15条、公开2019年度环评审批前公示13条,财政信息5条(包括本局2019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35条,部门有关文件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均由本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年内本部门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情况出现;

(二)本局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本年度本局所公开的若干政府信息纸制文件;

(三)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内容得到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二)本局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本局没有接待场所建设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还不够,不能及时将各股室的相关信息报送公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程度把握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和办好局宣传栏,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提高依法审批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方便群众了解环保动态,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