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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1-/2025-0725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李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统筹优化布局”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交办我单位办理,经研究,作如下答复:

一、原因分析

您反映的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因部分图斑划定范围、土地类型等数据与实际耕地情况不符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在近年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中,我们注意到部分耕地划定位置存在不实情况,部分耕地并不适宜耕作,且存在耕地“非粮化”导致的耕地流失现象。关于耕地划定不实的问题,这主要源于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紧迫性和复杂性。由于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时,对稳定耕地的实地举证核实工作未能全面展开,导致部分山区非耕地、超25°地块被错误地划入。

二、针对提出建议的具体回复

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筑牢粮食安全防线,自省、州下达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任务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函》(云自然资函〔2024〕230号)要求和我县整改实际情况,我县制定了《大姚县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审慎推进”的原则,稳步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一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2024年省厅共下发我县两批次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我局根据全县耕地流出问题排查范围,组织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地块实际耕种条件、群众意愿等因素,对省级下发排查图斑逐地块开展排查并举证,逐级上报省级审查。其中,经排查,按规定须整改恢复或有条件整改恢复的,各乡镇应同步明确各问题图斑整改措施,采取“自下而上”方式,逐级汇总形成全年全县最终整改恢复规模。针对每个流出图斑,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才确定纳入整改范围图斑,制定“一图斑一方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方式主要有就地恢复和异地补足,在整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利益,不搞“一刀切”。

二是耕地流出图斑举证要求严。在图斑举证过程中,采用“云耕保APP”现场拍照进行举证,举证照片应定位准确,拍摄方向正确,应能够反映图斑整体情况,举证照片能反映种植情况。举证照片应围绕图斑拍摄一圈,照片分布均匀,同一站立点同一方向拍摄的照片不得超过2张,举证时手机横向拍摄。对于地形复杂区域(如陡坡、沟箐)等图斑可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多角度拍摄,并备注清楚不符合耕地认定标准,无法耕种,后续整改可采取异地补足方式整改。

三是针对您建议的引入人工智能如无人机等技术提高效率及准确性,优化图斑整改工作。无人机具有卫星精准定位、智能返航、操作灵活、拆装简便等特点,能精准按照卫星坐标拍摄调查图斑全貌,准确掌握图斑信息。该技术的应用,不仅加快了野外调查工作进度,提高了调查工作质量,也有效减轻了人工野外调查的辛劳与各种风险。这个建议很好,下步我局也将创新图斑举证方式,探索利用无人机赋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并积极争取资金,对12个乡镇自然资源所配备无人机,与“国土调查云”等平台相结合,用于开展外业举证核查工作。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无人机操控能力,高效精准地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核查。

四是针对历史遗留问题,误划、错划、边界划定不实的永久基本农田的图斑,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部分耕地园地等种植状况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办〔2025〕7号),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云南省部分耕地园地等种植状况摸排工作,我县在省级下发图斑基础上,自主提取了图斑,详细排查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不实数据,全面摸清“三调”时误将实际现状为非耕地调为耕地情况,在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的情况下,进行耕地布局调整优化。

最后,感谢您对全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如后续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刘冰,联系电话:19987812367。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