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4)141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金玉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 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李进忠、金家美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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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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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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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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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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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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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金龙路永盛新城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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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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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7.21㎡/房屋: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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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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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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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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