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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黎兴忠)

索 引 号:dyx011-/2024-1010003 公文目录:不动产登记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文  号: 标  题: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黎兴忠)

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4)13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黎兴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

大姚县金碧镇西河北路(金碧综合市场)

不动产权证号

购房合同编号:JBZHSC-0502501-17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黎兴忠

登记机构: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