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征启公告〔202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大姚县小梨园光伏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1.3020公顷,共涉及1个镇4个村民委员会33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石羊镇大中村民委员会李家庄二村民小组、李家庄一村民小组、小村二村民小组、中村一村民小组、中村二村民小组、大梨园村民小组、大村一村民小组、大村二村民小组、大村三村民小组;黎武村民委员会新庄山一村民小组、新庄山二村民小组、李长园村民小组、黎武一村民小组、黎武二村民小组、黎武三村民小组、黎武四村民小组、下莲花池一村民小组、下莲花池二村民小组;柳树塘村民委员会何家山村民小组、柳树塘一村民小组、柳树塘二村民小组、柳树塘三村民小组、柳树塘四村民小组、柳树塘五村民小组、柳树塘六村民小组、柳树塘七村民小组、土摆窝村民小组;岔河村民委员会陶家庄一村民小组、陶家庄二村民小组、核桃树一村民小组、核桃树二村民小组、核桃树三村民小组、核桃树四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大姚县小梨园光伏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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