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人民政府依据元谋至大姚35kV线路输变电工程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拟定了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元谋至大姚35kV线路输变电工程大姚县境内拟征收土地涉及龙街镇仓屯村民委员会仓屯村民小组、新街镇小古衙村民委员会钱湾村民小组等2个镇2个村民委员会2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总用地面积0.5126公顷。
项目区四至: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元谋至大姚35kV线路输变电工程大姚县境内总用地面积0.5126公顷,其中农用地0.5126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林地0.501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7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不涉及未利用地。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基本信息详见《元谋至大姚35kV线路输变电工程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元谋至大姚35kV线路输变电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二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规定执行。共涉及大姚县1个征地区片和林地、其他农用地等2种地类,属II区片,具体赔偿标准为林地28.86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2.1500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楚政通〔2022〕68号)执行。
五、安置对象
该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
六、安置方式
该项目不涉及占用耕地,不需要安置农业人口。
七、社会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精神,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9〕9号)要求,已按“先保后征”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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