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4)1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024年3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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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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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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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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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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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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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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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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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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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建明
李艳
沙丽蓉
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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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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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北城社区东街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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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26101233JC00033W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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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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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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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2月 6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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