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根据《大姚县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关于报送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任务落实情况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贯彻落实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规划管控,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结构,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聚集效应。二是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严把产业用地政策关。2023年1-10月,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28宗,面积2075.2亩,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应8宗1867.47亩,以出让方式供应20宗207.82亩,土地出让合同收入价款16955.30万元(含储备土地出让收入);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各类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建设五项控制指标,在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供地、用地等环节,严格落实标准控制制度。对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或无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论证,并将论证结果作为建设用地供应的依据。超过用地标准的项目,一律核减用地规模。杜绝建设项目占多用少、圈而不建、建而不产等浪费土地资源行为。2017年以来,我县总共开展节地评价项目5个、面积26.3105公顷,核减面积0公顷;四是强化建设项目用地供后监管,全面加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处置。今年初,我县有批准时间在2009至2022年的批而未供土地2507亩,闲置土地9宗306.02亩。按照州级考核要求,今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35%,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40%。截至目前,我县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面积1988.55亩,处置率79.32%,全州排名第3位,完成闲置土地处置5宗206.93亩,处置率67.41%,全州排名第4位,提前完成2023年州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五是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推进老城区提升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将原来的低层建筑、低效利用土地全部改造成商业、住宅、服务业为一体的中高层建筑群,使土地利用率得到大幅提高。2017年以来,我县盘活了老交通局及原武装部棚改片区等4宗城市棚户区改造用地和嘉宏纺织厂2宗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24.81亩;六是改变工业项目用地方式,鼓励工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主要以20年弹性年期方式办理;七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差异化的工业用地区域政策和奖励政策,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八是认真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任务。2020年州级下达各县市年度下降目标任务为4.36%,大姚县单位GDP使用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6.34%,较好地完成了下降目标任务,土地集约利用状况均呈现较好态势。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三调”结果显示,我县建设用地总量12.01万亩,耕地面积53.92万亩,其中:城市和建制镇用地面积1.35万亩,村庄用地面积8.36万亩。过去的10年,建设用地总量比“二调”时增长了2.64万亩。在城市和建制镇当中,低效闲置用地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庄用地总量过大、地块小、地块散、布局不合理。
(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不强。在思想认识上,一些部门及企业对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土地资源不可再生的观念尚未树立,节约资源才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尚未确立。认为自己的土地,想怎么建设是自己的事,往往忽略了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约束性控制指标,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供地前设定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不达标,往往造成土地粗放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甚至形成闲置土地。
(三)园区土地开发利用强度不高。一是已开发土地未得到充分利用,投入产出强度低。我县入园企业大多属核桃等农产品加工项目,规模小、弱、散,产业链短,整体竞争实力不强,难以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缺乏大企业、大项目支撑,支柱产业单一;二是园区存在部分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我县金碧工业片区工业企业,在招商引资拿地时一哄而上,拿地后受市场取向、资金短缺、产业导向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取得土地后资金不足,在建设过程中,有的形成了半截子工程。
二、下步工作措施
未来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会更加突出,在土地资源紧约束的情况下,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建立规划引导、市场调节和依法管理的新机制。通过规划管理、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少建设用地规模、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实现三个根本转变,即:土地利用方式上实现从粗放利用型向资源节约型根本转变,土地管理方式上实现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单一管理向多部门综合协调管理根本转变,土地管理实施手段上实现从事前依法审批向全过程综合监管转变。我县考虑到的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规划引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制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合理管控,统筹做好乡村规划。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结构,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充分发挥土地利用的聚集效应。在项目用地保障中,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在制定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等有关规划时,必须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超出国土空间规划规定范围的,应当依法依规及时调整或者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利用效率。
(二)严格实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合理调配各类用地计划指标。从内部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从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出奇招,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机制。
(三)加强资源整合,增加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一是盘活存量。通过整合、调剂、置换等多种手段,积极盘活农村停建、停产企业的闲置土地和撤点并校后闲置校舍,充分挖掘存量土地资源潜力,做到寸土必尽其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产业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缓解建设用地紧张局面;二是大力度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大力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将易地扶贫搬迁后农村内零散、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成耕地,将置换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四)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一是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各类土地使用标准,进一步落实用地标准控制制度。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必须组织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并将其作为建设用地供应的依据。超过用地标准的项目,必须核减用地规模。杜绝建设项目占多用少、圈而不建、建而不产等浪费土地资源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各城市和工业园区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考评工作。
(五)健全工业项目用地管理机制,完善工业用地管理制度。一是提高工业项目入园门槛。结合我县工业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我县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出效益等控制性指标。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真正把那些实力强、低耗能、低污染、效益好、有填补延伸产业链价值的项目筛选入园区。把实力弱、高污染、高耗能,缺乏发展前景的项目拒之于园区之外;二是加强对项目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工业项目用地监管协调机制和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工信、自然资源、环保、发改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实施工业用地奖励政策,综合考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业性质、科技含量、就业岗位数量、纳税额、产值等因素,每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对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对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高、税收贡献大、落实就业岗位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优惠。四是引导企业使用标准化厂房,缩短项目落地时间。在业园区预留一定数量的工业用地用于标准化厂房建设,由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引导企业通过租用方式进驻标准化厂房,大大缩短项目落地、投产时间,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五是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市场预期等按10年、20年、30年设定,原则上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主要以20年弹性年期方式办理;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以5年为租期,租赁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鼓励工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缩短企业用地生命周期,从时间维度上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六探索建立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地制度。“标准地”改革是推进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目标,提升土地亩产效率,最终目的是推进项目高质量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最大的好处就是土地相关指标精细化、透明化,供地前由政府主导完成地块环评、规划许可等相关评估工作,代替以往由企业自行出资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相关评估报告,大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企业拿到“标准地”后,经相关部门“一窗受理”后就可直接开工建设,待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即可,跳过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真正做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七是探索工业用地有偿退出机制。我国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但是大部分产业生命周期都短于50年。目前,我县一方面存在产业用地紧张、项目落地难问题,另一方面部分工业项目产出效益低、土地厂房闲置浪费严重。针对这种情况,计划采取措施是建立工业用地有偿退出机制,对用地布局不合理、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不愿转型升级和存在厂房闲置企业,由政府引导企业通过产权转让、政府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激活沉睡土地资源,通过“腾笼换鸟”方式引进新企业建厂投产,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经济价值和经济效益。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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