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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1-/2023-1008013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答复

虎爱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县城区基督教堂和县基督教两会建设用地”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用地纳入规划,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需要,是我县城区宗教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收到申请后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获批准后,方可办理该的筹建事项。届时,我局将会根据需求在县城区内对宗教用地进行预留。宗教活动场所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也可以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但无论通过哪种方式取得,都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建议由民宗牵头协调金碧镇、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力工作,希望早日能建设县城区基督教堂和县基督教两会。

目前,我局正在委托第三方规划单位对县城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范围内详细规划进行编制,规划以“15分钟城市生活圈”为目标要求,将医疗、卫生、教育、体育、商业设施、便民服务等相关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整体纳入单元详细规划,构建功能完整的社会生活圈。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自然资源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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