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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索 引 号:dyx011-/2023-0522003 公文目录:城乡规划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举行《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就《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于2023年518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3年4月18日在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3年59日在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3年516日将听证事项的背景资料及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21-26人,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13-15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在《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6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3年518日(星期10:00,在大姚政务中心会堂三楼防汛指挥部会议会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1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26人,实到听证代表共23人,实到人数符合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刘冰副局长主持,决策发言人肖志雄同志针对听证事项的背景、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逐一进行了说明,听证监察人现场宣读了听证监察意见。出席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13人提出了意见建议,10人无意见。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举行:

1.宣读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

2.核实并宣布听证会代表身份;

3.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决策发言人介绍决策方案背景;

5.规划设计单位对(听证稿)进行汇报;

6.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7.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8.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9.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运用“三调”、“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多规合一、科学完备”的规划思路,紧紧围绕全县“十四五”发展目标,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形成大姚全域的“一张蓝图”。

(二)规划的定位与目标,建议应与大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三)规范规划文本的表达方式,文字需简炼。

关于城市更新的目标与策略,建议衔接《大姚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科学划定更新单元,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更新策略和指引。

防灾减灾设施规划章节建议衔接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成果。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大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稿》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将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大姚自然资源局

2023年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