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征启公告〔2021〕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大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大姚县金碧镇马屯村民委员会大马屯一村民小组、大马屯二村民小组、大王屯一村民小组、大王屯二村民小组和妙峰村民委员会鸣鹿村民小组、小张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7.2154公顷。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1日由大姚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大姚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2021年12月27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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