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朋友:
您好!你已成功注册成为我县新的市场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选择参加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享受待遇条件时实现老有所养。
一、参保条件
按现行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至法定退休年龄、在云南省境内从事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持户籍资料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均可参保。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15年,如不再愿意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国家倡导人人早参保,养老有保障,结合自己的收入水平合理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办理
新参保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每年养老保险缴费期为1月至12月(最迟在12月15日前缴费)。缴费基数按每年社平工资的60%——300%确定,缴费档次共有25个,每增加10%为一个档次,最低为60%,最高300%,缴费当年可以自由选择档次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缴费有两种方式:一是社保窗口缴费。到社保服务区相应窗口开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后,到税务服务窗口办理缴费。二是线上网络缴费。通过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自主缴费申报后,到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三、参保待遇
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养老金待遇。由于每年社平基数不一样,缴费金额也不一样,现在不能准确预测未来的经济水平,而且养老金能领多少和个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个人账户金额多少、退休年龄大小、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高低有直接关系,到退休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养老金,养老金的标准只会逐年提高。参保人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策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退还。
四、参保咨询电话:0878-6222596
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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