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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4期

索 引 号:dyx010-/2023-0426001 公文目录:保险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3)第4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袁双友等10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袁双友,男,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职工,派驻到大姚县湾碧乡新村村委会驻村。2023年2月17日7:30左右,袁双友从大姚县湾碧乡新村村委会步行到所里拉小组摔倒导致左腓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罗国翠,女,大姚县北城幼儿园教师。2023年2月24日10:40左右,罗国翠在本校中五班门前组织幼儿学习甩脚球过程中摔倒,导致左外踝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毛凤鸣,男,大姚县石羊镇中心学校教师。2023年2月27日18:30时左右,毛凤鸣在石羊镇永丰小学开展绿美化植树工作中,因浇树水发生眼睛碰撞在树枝上,致使右眼球结膜裂伤、右眼角膜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 何云龙,男,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11日8:40左右,何云龙借调中铜东南铜业有限公司工作,接班后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左手伸入防护罩内紧固螺丝帽,左手被正在运行的链条卷入,导致左手左尺桡骨中段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左拇指近节指体毁损伤、左示指末节毁损伤、左中指末节指体缺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李忠平,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2年公司对在岗员工进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李忠平于2023年3月17日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彭开庆,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2年公司对在岗员工进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彭开庆于2023年3月27日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班文春,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2年公司对在岗员工进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班文春于2023年3月27日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李洪明,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2年公司对在岗员工进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李洪明于2023年3月27日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郭明兵,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2年公司对在岗员工进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郭明兵于2023年3月27日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李万贤,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2年公司对在岗员工进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李万贤于2023年3月27日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性矽肺壹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9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8-6222433

联系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18号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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