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2022年援企稳岗政策梳理清单

索 引 号:dyx010-/2022-1219001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22年援企稳岗政策梳理清单

一、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1.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1 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缓缴期间视为正常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缴费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缴费职工总数20%。

2.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90%返还。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企业划型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执行。

3.返还方式:实行“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系统筛查具备实施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核实相关信息,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返还参保单位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劳务派遣机构享受稳岗返还政策,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返还资金使用协议。

4.返还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5.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 日。

二、实施降费率政策

1.失业保险: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单位0.7%,个人0.3%)的政策1年,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 年4月30日。

2.工伤保险:因我省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条件,全省从2022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三、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1.对象范围: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22个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

2.缓缴期限: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具体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25 号)执行。

四、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1.保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险金期满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保障范围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的,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月发放 6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可以申领 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月发放300元。对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每月发放300元。

3.停发情形: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4.申领方式: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 (http://222.221.228.231/)、“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5.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

1.申领条件及范围:一是最后参保地在云南省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取得初级(五级)至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二是 2022 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至高级(三级)职业 资格证书(技能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补贴1000 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 元、高级(三级)补贴 2000 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 (http://zscx.osta.org.cn/)或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 公共服务网(https://hrss.yn.gov.cn/12333/xxcx.aspx)可查询验证。

3.申领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 个月内完成申领,超过 12 个月的不予受理。

4.申领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

5.执行期限: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自 2022年1月1日起,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政策执行期限 (受理期限)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

七、招用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每吸纳一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各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名以子属)人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通过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各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饲每吸纳1名贫困劳砖力按照其发给贫困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5年底。

九、“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110万元。

3.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在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

4.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贴息方式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5.担保方式:

(1)“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提供备用联系人,免除反担保要求。备用联系人为大姚县境内有稳定住所、具备贷偿能力的人员。备用联系人范围: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国企正式在编职工;各村、社区两委人员;在生产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就业,且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年以上职工;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编外(聘用)合同工。

(2)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条件:由有稳定收入,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提供保证担保;由借款人个人及家人或第三方提供合法房产、有价证券等经办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作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承贷银行认可的其他有担保能力人员提供的担保、抵押。(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除反担保要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由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确定。)

6.申报时间:2022年1月1日起至州级下达指标报满为止。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