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根据你单位《关于兑现大姚家和天然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户企业2023年工业增长政策奖励资金的请示》(大工信商科请〔2024〕2号)及年初预算安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项目补助资金14.9万元,专项用于兑现大姚家和天然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姚县利英特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大姚县欣杰食品有限公司3户工业企业2023年稳增长奖励资金补助。
此款列入2024年“2150517·产业发展”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2024年“50701·费用补贴”支出预算科目;支出保障分类请列入2024年“805002·产业发展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