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第一中学、大姚县实验中学: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4〕17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第一批)中央直达资金203.93万元(资金分配和绩效目标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包括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云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学生资助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工作,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助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三、资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学校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将中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补助资金使用中,如有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2024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第一批中央资金下达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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