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4〕4号)精神,现将疾控机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45万元下达给你们。
此款列入2024年“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2024年“50306·设备购置”支出预算科目。支出保障分类科目“805001·社会事务管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支持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建设、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监测预警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现场流行病学培训及传染病应急监测专业人才培训等项目。
二、该项转移支付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代码为100000015Z155080000004,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三、相关绩效目标待结算资金下达时一并下达,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