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民政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3〕242号)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131万元下达你们。支出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四、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五、要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度省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