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34号),现下达你乡(镇)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200万元,具体资金下达明细详见附表。
一、专款专用。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做好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考虑到当前灾情复杂多变,各乡镇要结合灾情实际,严格按规定用好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各乡镇收到省级水利救灾补助资金后,要按照《云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23〕19号)等相关规定,强化支出责任落实。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各乡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跟踪,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款功能分类列入2024年“2130315·抗旱”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2024年“50302·基础设施建设”科目,支出保障科目列入2024年“805004·基础设施建设”科目。
附件:1.大姚县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下达明细表
2.大姚县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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