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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补助经费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09-/2023-1130005 公文目录:专项资金 发文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补助经费的通知

大姚县财政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社〔2023〕202号)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补助经费141.72万元下达给你们。

此款项列入2023年“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预算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2023年“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预算科目,支出保障分类列入“003003012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属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各县市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4〕39号)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确保专款专用。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拨付工作。

三、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做好预算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使用和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此款通过县国库下拨大姚县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开户行:云南大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碧支行)。

附件: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大财社〔2023〕168号附件.xls  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