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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9-/2023-0922013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尹忠梅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动村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一方面主动向省州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立项和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力度,成立了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组,各乡镇同步设立了专班办公室,出台了《大姚县加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十条措施》,从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推行人居环境整治八个制度、实行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县财政局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一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时规划上报我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二是在收到上级专项资金后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同时,在县级财政十分困难情况下力所能及安排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支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三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监督、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及时最大限度发挥项目和资金效益。

目前,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过程中,县级各相关部门正积极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综合改革、污水治理等相关资金,不断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规划,推动村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覆盖。相信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位政协委员的关心关注下,通过部门、乡镇、村组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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