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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09-/2023-0314010 公文目录:专项资金 发文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4日

大姚县财政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3〕12号)精神,现将2023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30.2万元下达给你局。项目代码:Z155080000002,款项列入2023年“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预算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入2023年“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预算科目,支出保障分类科目003003023城乡医疗救助。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在下达项目资金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面清晰、流向明确。

二、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