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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和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09-/2023-0314004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和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第一批)和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3〕21号)精神,现下达各相关学校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一批)和州级补助资金77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数据统计核实等相关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待中央和省2023年预算确定后,省、州将再次核定各县市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

二、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州级补助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各学校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全面准确摸清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

四、各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五、各学校务必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附件:1.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直达资金(第一批)和州级补助资金下达表

2.2023年城乡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绩效目标表


附件:大财教〔2023〕23号 附件1、附件2.xlsx  1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