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2〕75号)精神,现下达你们2022年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中央补助资金47万元,专项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预算支出科目和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满足2022年春季学期选派教师的工作
补助,同时兼顾秋季学期选派教师工作补助。请严格按照《教
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12〕6号),确保教师选派工作顺利实施,具体选派执行经费发放情况报州教育体育局复核告,州级将依据具体选派和执行情况对资金予以清算。
二、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坚决防止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发生。资金如有结余请及时归还县财政。
附件:1.2022第一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情况表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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