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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大姚县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08-/2024-102800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司法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文  号: 标  题: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大姚县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大姚县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方案》已经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4年4月17日

大姚县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大姚县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海燕 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钱荣云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周 华 县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法规股股长

李宋芬 县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法规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整个评查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研究确定评查中有争议的行政执法案卷定性,组织审定评查结果,组织研究评查情况反馈意见。

(二)成立案卷评查组

抽调县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乡镇司法所所长和乡镇综合执法队员组成案卷集中评查组,具体负责开展案卷集中评查相关工作。

案卷评查一组:

组 长:吴家明(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股长)

组 员王华芝(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一队工作人员)

刘建丽(县应急局法规股股长)

彭家平(金碧司法所所长)

朱晓倩(三岔河司法所所长)

林凤海(赵家店司法所所长)

金碧镇、三岔河镇、赵家店镇各一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案卷评查二组:

组 长:张文平(县市场监管局法规股股长)

组 员:施艳琼(县医保局法规股股长)

樊文学(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向雪芬(湾碧司法所所长)

张建国(六苴司法所所长)

杨晓燕(三台司法所所长)

六苴镇、三台乡、湾碧乡各一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案卷评查组:

组 长:李 晓(县卫生健康局法规股股长)

组 员:马 燕(县行政审批局法规股股长)

张 华(楚雄州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大姚大队副大队长)

李 鑫(龙街司法所所长)

林春丽(桂花司法所所长)

白丽波(铁锁司法所所长)

龙街镇、桂花镇、铁锁乡各一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案卷评查组:

组 长:唐志忠(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规股股长)

组 员:李 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法规股股长)

杨一松(县林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罗秀忠(昙华司法所所长)

肖秦楠(石羊司法所所长)

李艳君(新街司法所所长)

石羊镇、新街镇、昙华乡各一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二、集中评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8:30至29日下午6:00。

地点:大姚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三、集中评查案卷范围和数量

(一)县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案卷由县司法局从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中随机抽取2023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附件3)。

(二)乡镇行政执法案卷由各乡镇自行上报1件林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卷宗和1件农村宅基地审批行政许可案件卷宗。

(三)抽取的案卷数量。全县共抽取120件案件卷宗进行集中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件90件(县文化和旅游局3件、县市场监管局15件、县应急局5件、县交通运输局15件、县自然资源局5件、县农业农村局10件、县林草局10件、县卫生健康局10件、县医保局5件、每个乡镇各1件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案件30件(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2件、县交通运输局3件、县自然资源局2件、县行政审批局11件、各乡镇1件合计30件)。

四、评查标准

(一)集中评查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附件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登记表》(附件2),认真记录案卷案情简介、评查结果、肯定意见、存在问题及扣分情况,便于反馈被抽取案卷的执法单位整改落实。

(二)评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分在95分(含本数)及以上的为优秀,94-70分为合格,69分(含本数)及以下为不合格。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抽一名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及司法所长参与评查工作,同时每个乡镇必须准备1件农村宅基地审批行政许可案件卷宗和1件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宗参与评查(案卷目录和卷宗由各乡镇在参与评查时一并提交)。具体人员由各乡镇根据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拟定上报,下一步将作为案卷评查成员参与县级案卷评查工作。

(二)各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抓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集中评查的准备工作,确保案卷集中评查工作顺利进行。案卷评查情况将纳入2024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

(三)请被抽取案卷参加集中评查的各执法单位和乡镇认真准备并完善案卷档案,于4月28日8:30报道时一并将行政执法案卷卷宗和交接表(附件4)交县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法规股工作人员。

(四)请抽调参加案卷集中评查的相关人员,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8:30准时到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集中开展工作。

(五)对案卷集中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确保案卷评查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各部门和各乡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做好迎接州级上半年抽查准备。

(六)请各乡镇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6:00前将参与评查人员名单(注明是否需要安排食宿)附件5报送至县司法局303室(联系人:李宋芬,电话:0878--6148181)。案卷评查期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禁互相宴请。

附件:1.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2.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登记表;

3.县级部门被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

4.行政执法案卷交接表;

5.参会人员回执。

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