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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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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04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8-/2024-0916001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司法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045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委对我县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系和支持。近年来,国家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迫切。我局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楚政办通〔2022〕37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通知要求,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领导同意,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中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和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一、依法合理编制清单

按照意见明确的“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具有行政处罚(强制)权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减免责清单”编制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部门“减免责清单”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我县于2022年8月25日下发文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统筹本系统的清单编制和实施工作。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的“减免责清单”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应直接适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尚未制定“减免责清单“的,下级行政法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先行制定的原则来编制我县的清单。

我县编制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行编制。

我县编制范围按照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包括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要求,经过梳理我县35个行政执法部门共有10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涉及5个清单内容事项共计251项。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到依法治县各领域全过程。一是提升行政决策质效。健全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等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编制大姚县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共15个大项46小项,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全县12个乡镇、58个县级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70名,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规范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网进驻率100%、一窗分类受理率109.95%、网上可办率99.26%、最多跑一次率99.44%,多项指标位居全州前列。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抽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100%覆盖。社会信用录入信息209万余条。参加州级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合格率94.3%,案件办理质量位列全州前列。县司法局2022年至2023年4月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认真履行政府行政监督职责。三是推出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聚焦“执行合同”“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等法治营商环境指标,统筹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28家部门分批向社会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166条,进一步惠民利企、赋能发展。县法院开设了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涉企业诉讼服务”窗口,积极为涉诉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免罚”“轻罚”清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分类制定监管规则的标准落实、完善包容审慎监管。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制定《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大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项。制定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125项,三年来我县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件12311件。2023年在大姚公众信息网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597条。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联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适时开展关系民生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改进执法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县内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确认、组织培训,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一)及时动态更新清单内容。在完成“减免责清单”编制基础上、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立足执法实际对清单开展“回头看”、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清单内容。

(二)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将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与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有效结合,整合资源,协同发力,统筹推进,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三)对还没有制定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清单制定;完善运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配套监管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具体运用。

(四)以依法行政为抓手,对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不断推动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创造更加规范、宽松的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委提出的提案,希望一如既往支持关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如有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大姚县司法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周 华 联系电话:0878—622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