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和<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云司通〔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大姚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姚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
中共大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大姚县司法局代章)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