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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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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机构设置

索 引 号:dyx008-/2023-0802003 公文目录:组织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司法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机构设置

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1个下设事业单位和12个乡镇司法所

(一)办公室(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

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信息报送及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本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职务变动工资审批及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协调、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统筹工作。

联系电话:0878-6222319

(二)依法行政与法规股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或组织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解释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法治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878-6148181

(三)依法治县与法治宣传股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定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拟定全县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心组学习。负责大姚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大姚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联系电话:0878-6148591 0878-6148178

(四)基层工作指导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调解中心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公证、律师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48186 0878-6148180

(五)社区矫正工作股

负责制定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办理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委托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大姚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特殊人群专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48182

(六)政工股

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党总支、党支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机关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退休干部的联系服务管理等日常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队伍统计、公务员统计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6148593

下设单位:云南省大姚县公证处

主要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并以此发挥公证的证明、沟通、服务、监督职能,规范民事、经济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经济秩序。

联系电话:614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