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张海燕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
联系电话:0878—6222319 邮编:6754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