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发〔2022〕1号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深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认真谋划组织开展我县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编制《大姚县重大决策目录清单暨实施方案》,制定大姚县重大决策目录清单共15个大项,46小项目录清单。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降低决策执行的风险,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把“三项制度”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切实加强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具体负责“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并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和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480余条,绘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的流程图予以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360台。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主体的合法性,及时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公告。三是加强对各执法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监督指导,把好法制审核关,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转化为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快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步伐,使乡镇的执法更加合法、高效、为民便民。五是加大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全县47个行政执法部门开展2021年案件评查工作,经清理汇总我县2021年共有行政执法案件3066件,其中:行政许可1763件,行政处罚1295件,行政确认5件,行政复议7件;我县组织抽取120件案卷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经评查合格率达98%;全年组织参加州依法治州执法协调小组组织开展州级案件评查两次,随机抽取我县的38件案卷到双柏、永仁开展集中评查,经评查优秀24件,不合格4件,案件办理质量位列全州前列。六是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劳动保障、公共卫生等领域执法监督和指导,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城乡环境提升等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七是全面落实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换证工作。为确保到期换证和新申领执法证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换领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6月24至26日我县组织全县执法人员263人到楚雄开展网上培训考试,考试通过率86%。
(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定改革。
一是为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目标任务。“一网”进驻率达100%,“一窗分类受理率”109.95%,网上可办率99.26%,“最多跑一次”率为99.44%,全程网办率40.74%,压缩办理时限56.31%。各项指标居全州前列,多项指标位居第一。二是全面推行“大姚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我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40项,并在行政审批局和其他部门组织实施,今年我县以告知承诺方式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件2368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学习《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废止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废止工作。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3件,1件在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进行报备。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经清理,我县2021年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6件,对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按要求在政府常务会上作了报告,清理后没有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情况,未出现和上级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五)以便民惠民为宗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切实履行复议、应诉等工作职责,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我县及时成立了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边个印发《大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姚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工作方案》《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大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为顺利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大姚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严格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工作方案》来推动工作,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已办结7件。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以县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5件,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均已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已审结6件,9件未判决。三是完善联调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四是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实现全县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控,发挥了很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还不习惯用法律法规和制度来规范行为、约束权力。二是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还不到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多头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法治机构队伍建设亟须加强。法治机构及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和省、州、规划精神,制定《大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任务,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有力有序向纵深推进,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对乡镇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四是健全完善机制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联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适时开展关系民生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改进执法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县内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确认、组织培训,确保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原则,按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五)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强化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投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大姚县司法局
2022年1月13日
大姚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3 日印发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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