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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07-/2025-0225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0000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民政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工作职责是: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2是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3是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4是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5是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6是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7是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8是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9是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救助。10是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5个职能股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大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大姚县救助管理站(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中心、大姚县中心敬老院、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大姚县殡葬服务中心(大姚县殡仪馆)。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养老服务事业全面推进,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机制,养老服务基础不断夯实。印发了《大姚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姚县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建立了养老服务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扎实推进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三岔河镇特困供养设施建设项目、铁锁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金碧镇黄海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龙街镇龙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6个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工程,不断补齐现有养老机构设备、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化。有序开展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护理能力和素质,全县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34人,132人持证上岗,持证率达98.5%。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了各项工作流程程序化、规范化。县中心敬老院在全州托底性养老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县医养照护中心已建成“机构养护+医疗康复+居家服务+旅居康养+照护技能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正分步骤、分阶段有序开展,已为全县930名留守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5000余次,实施了100户困难家庭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开办了16个老年幸福食堂,覆盖8个乡镇7个社区9个村委会,解决了2800余名留守老年人用餐难题。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搭建了大姚“爱满夕阳”农村留守老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引入第三方服务,为15个村(社区)275名困难老年人开展了上门照料服务。2024年发放高龄津贴、长寿补助74861人次382.491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4017人次70.085万元。

(2)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切实兜好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紧紧围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024年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862户15844人,发放低保金6250.09万元,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586人,发放供养金2260.41万元,实施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700户261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52.08万元。2024年7月启动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探索“定范围、明内容、优服务、建档案、重评价”五步工作法,推动形成适应特殊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让兜底保障、改善民生的社会救助更加丰富、更有温度。

(3)稳步提升服务质量,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工作更有温度。殡葬工作取得新成效,大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启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了4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提质改造和6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赵家店镇打左基、平地两个村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新模式,在新街镇斑竹箐和金碧镇凉桥建设林下节地生态公墓试点2个。大力整治殡仪馆乱收费行为,扎实推进殡仪馆规范化建设,有效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出问题2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成立了民政系统工作专班,统筹调度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和内容要求;共组织开展了两轮次谈心谈话和自查自纠事项报告工作,查找出存在问题456个,已建立相关问题台账,经梳理,均不存在腐败、违法犯罪等问题;开展了公墓非法扩建专项排查,对全县殡葬项目开展矢量数据采集和相关信息登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排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2024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95万人次893.03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8人,支出流浪乞讨救助资金2.09万元。针对全县1300余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同需求特征,实行关爱服务“红黄蓝”三色分类管理关爱服务工作。“精康融合”专项行动稳步推进,为全县1500多名国家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系统在册在管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12个康复服务站合计组织活动45场次,参与人数1386人次。围绕14项重点任务积极开展“乡村著名行动”,二维码小程序增加兴趣点地名500余条,完成县城区76条临街商铺及自建住房门牌安装工作。“博爱大姚‘一老一小’关爱工程”项目已筹集善款近22万元,持续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助力全县老年幸福食堂运营。

县民政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和民政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民政干部的能力与新时代民政精细化工作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民政工作的基础在乡村一级,基层工作人员事务繁杂,人员调整频繁,部分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的精准度上还有差距。二是新时代上级对民政工作的要求、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盼与县级财政困难之间存在矛盾。三是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领域不断延伸,一些工作如“一老一小”等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才能做好,但目前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工作推进困难等。下一步,我局将聚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不断补齐短板弱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机关工人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64202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642022.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219721.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机构改革,有人员划出,工资支出减少;2.根据2024年的惠民殡葬支付情况,减少了2025年惠民殡葬的预算,所以总的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642022.00元,其中:本年收入3064202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64202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219721.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4年机构改革,有人员划出,工资支出减少;2.根据2024年的惠民殡葬支付情况,减少了2025年惠民殡葬的预算,所以总的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64202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642022.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5702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5171.00元,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加1615171.00元,2024年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做在项目预算,2025年做在行政运行;2.项目支出24284994.00元,项目支出减少2395450.00元,根据2024年惠民殡葬支付情况,2025年减少了惠民殡葬的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758907.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单位运转经费;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8694.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单位运转经费;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889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8289.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038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6908.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2031.00元,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00.00元,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9、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32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生活水平;

10、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9058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和百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

11、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505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12、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175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13、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388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14、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87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15、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93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

16、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95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精简退职、40%救济等社会定补人员生活补助;

17、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3700000.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补助及棺木兑换奖补资金;

18、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49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补助;

19、2080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82000.00元,主要用于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

20、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5475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情况的救助;

2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3068.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大姚县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60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0元,增长1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600.00元,较上年增加3600.00元,增长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60人次。与上年对比增加3600.00元。

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单位增加了一些业务工作的开展,相应的接待有可能增加,所以预算有所增长。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150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孤儿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工作,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

(二)社会定补类人员发放补助:保障精简退职、40%救济、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生活补助,使补助对象对相关发放标准类别政策知晓率在95%以上。

(三)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使被救助的残疾人知晓救助政策,对救助政策的满意度在85%以上。

(四)特困人员经费项目: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使保障对象满意度在90%上。

(五)殡葬相关业务项目: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规范农村丧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现象,促使公益性公墓安葬率达到60%以上。

(六)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项目:保障8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对80-99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按照每月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覆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100%。

(七)城乡低保人员经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精准识别,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使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578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单位人员与2024年相比增加1人,增加1人的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7243706.54元,其中,流动资产7050866.56元,固定资产192839.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92582.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43987.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901平方米,账面原值8272338.79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9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5项,账面原值42819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0111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120250225115141065.xls  11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