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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07-/2023-0928001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000

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1)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过渡期脱贫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制定出台了《大姚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和《大姚县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低保对象、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规定,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档次,进一步扩大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覆盖面,提高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救助保障标准。截至12月15日,纳入城乡低保8676户16359人,发放低保金6017.2万元;纳入特困人员供养1230人,发放供养金1545.15万元,开展临时救助1112户382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1.52万元,全面统筹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通过信息比对和核查机制,全面监测脱贫不稳定人员和边缘易致贫群体,主动发现、主动对低收入人口及时给予分类分层社会救助。截至2022年12月10日,将符合政策的脱贫户1489户4338人、脱贫不稳定户312户918人、边缘易致贫户749户166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8户119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脱贫户和监测户69户224人给予临时救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健全返贫和新增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制定下发《大姚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的困难人口按要求录入全省低收入认定系统,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数据汇聚、预警监测,年内对全县2773户8108人城乡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四是持续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渠道。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今年以来,困难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社会救助事项1552件,占全县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办理事项1706件(民政1552件,人社83件,住建35件,卫健12件,医保13件,水利11件)的91%,受理率达100%,已办结1503件,办结率达96.8%,尚未办结的正在办理中。五是强化政策业务学习培训,确保社会救助政策严格精准落实。通过对全县驻村工作队员政策业务培训班、干部大返乡、全县民政工作会议、12个乡镇乡129个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推进全县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和制度基础。

(2)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一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开展养老质量提升行动。三岔河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积极争取申报大姚县中心敬老院改扩建项目。我县养老机构共拥有养老床位162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39张,占比59.13%,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共录入留守老人数据833人。二是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积极争取社区养老服务项目落地,达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00%全覆盖,现全县共有养老服务设施25个,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正在建设2个和已争取到的项目)共有14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占比达82.36%,目前18个新建小区已经全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开展石羊、三岔河镇敬老院“三改”工程。围绕“功能设施配套化、生活起居适老化、明厨亮灶标准化”等方面,重点支持区位较好、床位较多、入住率高、覆盖面广的现有农村敬老院开展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推动乡镇敬老院“更新迭代”。四是大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护理人员280人,圆满完成州民政局下达的培训任务数。五是强化养老服务风险防控和安全监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高龄津贴”“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在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的同时,同步开展养老防诈骗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辖区内存在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行为。积极推进六苴、湾碧、老年服务中心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拟于2023年5月底完成建设。

(3)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严格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96万人次541.12万元;持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全县共有63名困境儿童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其中孤儿4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名,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及“福彩圆梦.助学金”732人次97.58万元;扎实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共开展流浪乞讨救助167人次,救助资金3.65万元;扎实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完成福彩销售额1218.37万元,完成州局下达全年任务数1670万元的72.96%;持续推进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全年共补录完成历史婚姻登记信息67941对,完成2012年以来婚姻登记档案数据化28093份,完成结婚登记办理1248对,提出离婚登记申请561对,实际办理离婚登记364对,补办结婚证639对,补办离婚证17对。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监管力度,至11月底完成福彩销售额1498.08万元(其中电脑票完成1312.87万元,刮刮卡完成185.21万元),完成州局下达全年任务数1670万元的89.71%。

(4)深化殡葬领域改革,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减免政策,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减免政策,全年共接运遗体2163具,火化遗体2159具,火化率达100%,入墓率达100%,生态安葬率达90.1%,共减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117.52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535.48万元。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殡葬服务供给,2022年4月1日起,县殡仪馆殡仪服务正式交由县国资公司运营,殡葬一体化改革顺利推进,积极推进大姚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及城市公益性公墓(军人公墓)建设、大姚县殡仪馆(桂花火化点)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建设13个城乡级公益性公墓和32个村级城乡公益性公墓,积极做好村级公益性公墓矢量数据的上报工作;做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对“活人墓”、大墓和豪华墓开展了集中整治,通过“三个一批”的措施对大墓和豪华墓进行了整治,进一步遏制增量、减少存量,做好金碧镇平山村委会岔路口至宝山公墓公路沿线墓地造林绿化工作,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5)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22年金碧镇七街社区被列为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推荐全县30个村(社区)为第一批“大姚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金碧镇七街社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了试点工作;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结合“一肩挑”工作,在全县重点打造21个“清廉村居”示范点,引领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在大姚全域推进、全线共进;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已完成县城区30条未命名道路的路名征集工作,审核批准了1个新建住宅小区;持续推进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工作,修改并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里大姚县境内所有山川、河流、街道、居民点的相关信息5904条。

(6)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纳入党建基数的社会组织112个,选派“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7名,实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率达9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积极稳妥推进2021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在册登记125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109家,年检率达87.2%,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力度、广度,共开展宣传2场次,宣传对象达30000余人,成立大姚县慈善会,大姚李一平教育慈善基金会“慈善一日捐”项目募集资金640余万元;认真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措施,全县119名社会工作者报名参加2022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并参加考前培训,目前,我县持证社工人数达31人,稳步推进县乡社工站规划建设;加强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县志愿服务人数达15200余人,开展文明大姚及社区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志愿服务12次,参与人数380余人次,全县标识志愿服务团体205个,设立志愿服务站点达129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养老服务股5个职能股室;大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大姚县救助管理站(大姚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大姚县福利院(大姚县儿童福利院)、大姚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中心、大姚县中心敬老院、大姚县殡葬管理所(大姚县殡仪馆)6个事业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大姚县民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8,460,458.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60,458.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73,421.41元,增长2.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73,421.41元,增长2.92%,主要原因分析:民政的很多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加大了工程项目的拨款进度,同时城乡困难群众的补助进行了提标,增加了相应的资金下达;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化;事业收入无变化;经营收入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661,683.76元。其中:基本支出7,137,095.26元,占总支出的6.57%;项目支出101,524,588.5元,占总支出的93.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266,931.66元,下降3.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3,539.3元,增长4.59%;项目支出减少4,580,470.96元,下降4.3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考入事业人员1名,相应的人员工资增加,单位清算了一部分以前年度差欠的办公费,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困难,一些项目工程款未能按时拨付,减少了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37,095.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41,355.09元,占基本支出的7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5,740.17元,占基本支出的2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524,58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发放2022年全县民政协理员工资3164000元。2、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80499965.98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9560121元,发放农村低保49692667.4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18111219元,开展临时救助4393人次2018400元,流浪乞讨救助支出55684.78元,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工作,全年落实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补64人资金961873.8元,福彩圆梦孤儿10人100000元。3、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及100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3374100元。4、发放残疾人福利补贴5740090元。5、发放大队干部、精简退职、40%救济生活补助612006元。6、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含公益性公墓补助)2957943.89元。7、大姚县金碧镇将军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00000元。8、赵家店黄羊岭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10000元。9、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包括敬老院项目工程建设,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4566482.6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22,002.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1%。与上年相比减少4,941,455.1元,下降4.4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我单位的一些工程项目没有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74,89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9%,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正式人员的工资,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同时用于拨付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骨灰堂等工程项目的资金以及民政协理员工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8,07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单位正式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9,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元,支出决算为19,054.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137.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1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1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800元,支出决算为19,054.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13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98.45元,下降1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63.55元,增长5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362元,下降61.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领导到省上、州上协调争取资金,单位职工下乡培训业务政策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次数,支出决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长的比例小于公务接待下降的比例,所以2022年民政局“三公”经费总体呈下降趋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困难群众、实地查看相关项目工程进度等相关工作、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乡镇到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5,740.1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6,616.74元,增长94.8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单位支付了一部分以前年度差欠的办公费,同时2022年领导积极到州上、省上争取资金,单位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的次数增多,增加了差旅费的支出。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5487021.22元,其中,流动资产1496493.87元,固定资产23990527.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51183.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513807.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73.6平方米,账面原值10173635.58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775061.49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六、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七、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八、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大姚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1111


附件:大姚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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