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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7-/2023-0901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黎子艳代表(同志):

您在2023年2月14日下午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团讨论会上,提出了“关于解决大龙箐村委会办公、住宿困难问题”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大姚县“7.21、10.16”地震后,我县开展了恢复重建工作,全县的村委会办公用房已进行了两轮次的覆盖修缮,虽有个别村委会没有新建,但都做了修复处理。

作为我县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的职能部门,大姚县民政局了解掌握着全县各村委会人员结构、办公室场所的基本情况,就县级层面来说,目前我县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资金均依靠上级财政拨款,自2020年至今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均未预算用于修缮或新建办公场所的资金。同时为了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到省厅、州局单独就此事与省、州民政局汇报对接,省、州民政部门答复“目前暂时没有修缮或新建村级办公场所的项目”。

同时我局也会一如既往地多方努力。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大姚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毕荣春 联系电话:0878—6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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