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持续加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困难群体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11月全县纳入城乡低保8676户16422人,发放城乡低保金4703780元,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一)发放城市低保金949户1534人。其中:A类1人,B类134人,C类149人,D类1250人,发放城市低保金合计737338元。
(二)发放农村低保金7727户14888人。其中:A类2152人,B类6126人,C类6610人,发放农村低保金合计39664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