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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7-/2022-0921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闪雪军代表:

您在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昙华乡集镇公益性公墓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108号),已由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对您所提的建议办理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为全面深化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县财政共投入820万元,在12个乡镇建设乡镇级公益性公墓13个,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标准墓穴14560个,生态墓穴1160个,为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殡葬改革深入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公益性公墓各乡镇全覆盖的目标,为实现2021年全县129个村委会(社区)全部纳入火化区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争取省级财政投入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240万元,州级财政投入建设资金240万元。2019年,为解决公墓建设基础设施薄弱,建设资金缺口大的问题,积极将已建的13个乡镇级公墓和规划的32个村级公益性公墓申报为国家专项债券建设项目,争取国家专债资金1亿元,现已被国家发改委重大项目库锁定,资金下达后即可以全面启动建设,建成后公墓的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都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已建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项目缺口资金也可以得到解决。

按照《大姚县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大政规1号)第四条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第十六条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投入资金;村居委会自筹资金;社会捐赠、赞助资金。”目前县级财政资金紧缺,在国家专债资金未下达之前,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将指导各乡镇合理利用管理费、基建费,同时,各乡镇应积极探索筹资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县殡葬改革工作。

 

 

大姚县民政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王贵荣 联系电话:0879-621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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