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 引 号:dyx006-/2024-0930002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公安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文  号: 标  题: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5101000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建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不断强化“七大攻坚行动”工作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民警18人,其中有男民警15人,占民警数的83%;女民警3人,占民警数的17%;党员15人,占民警数的83%。主要职责为:全县的交通安全保卫、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案件查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职责,另外还履行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3次,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约谈;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压紧压实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责任,推动形成领导主责、专班主推、部门主抓的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交安办”平台实体化运作,推动乡镇派出所、村社区“两站两员”、镇村组干部全面参与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构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2.强化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坚持补齐安全短板,全面夯实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紧盯道路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联合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除”行动,进一步抓实人、车、路、企“四个要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清零,从源头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3场次,重点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临水临崖等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并针对督查过程存在隐患问题较多的乡镇和事故多发的乡镇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发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醒函》。截至12月,各乡镇采取排积水、清路障、设标牌、夯基础等措施,对辖区内乡村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468个,设置各类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标志标牌620余处,持续不断提高辖区道路通行安全系数。

3.强化路面管控、酒醉驾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道路交通管理主体责任和执法部门管理责任,结合全县实际,科学安排勤务,以“压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出发点,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采取执法小分队流动巡查与派出所定点检查相结合、日常管理检查与集中行动夜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 “三个结合”的方式,紧盯路面管控,推动形成“严管、严查、严罚”的高压态势。2023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92183起,其中无证驾驶988起,酒醉驾523起(城区查处247起,农村地区查处276起),超速8503起,超员217起,超载395起。

4.强化服务意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窗口实行首问告知制度和首接责任制度,注重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实行警务公开和主动服务,在车管大厅设立了9个窗口,开通了定制化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交管”服务。2023年深入边远山区乡镇开展“流动车管所”下乡便民服务13场次,核发摩托车驾驶证1667本,检验摩托车1150辆。

5.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控。2023年交警大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送教下基层”小分队,到全县14个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送教下基层”14场次。大队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联合14个派出所,整合警力资源,加强农村地区道路管控,坚持打防结合,全面推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根据农村地区事故多发、交通违法乱象突出的乡镇,以赶集日、民俗节日、学生上学放学等重要时段,分批次深入农村地区以突击和游击作战方式,随机开展路面查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重点违法行为,遏制农村地区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2023年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累计下乡开展交通秩序整治236场次。

6.强化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着力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一是以群众关心的堵点、乱点为切入点,逐步优化学校、商业圈、医院等周边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继续完善过街设施、机非隔离设施及城区主干街道、路口中央隔离设施建设,缓解交通拥堵。二是优化交通信号控制应用,推进信号灯规范化设置,提高信号灯联网率和配时水平。不断完善县城区“智慧交通”建设、交警指挥中心,2023年共审核违法行为3.5万余起。

7.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过程,努力实现交通安全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和规模化。积极组织警力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酒驾醉驾”“小手拉大手”主题宣传,以及红白喜事、“杀猪饭”打招呼制度,让广大驾驶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升出行交通安全意识;借助各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在当地的威望和号召力,用当地方言、彝语、傈僳族语等特色语言把安全广播内容通过手机录制为本地方言,每天进行定时循环播放;充分利用村组红黑榜、微信群、朋友圈、大姚警方等媒体,在熟人面前“红红脸”,巩固违法查处实效,切实做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提升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成效。2023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102余场次,宣传群众达2.5万余人。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2023年,全县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有所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8.道路交通安全4个“十百千”工程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省公安厅和州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紧紧抓住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县4个“十百千”工程为契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化坚持党政同责,群防群治,推进多元共治,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纵深防御,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着力除隐患、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五强五抓”举措,构建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2023年12月8日至10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考评组到大姚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4个“十百千”工程进行考评,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车驾管中队、内勤保障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巡逻中队、城区交警中队、三岔河交警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11辆,其中:实际使用车辆7辆,报废车辆4辆,由于报废手续不全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未批复,固定资产未做下账处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7600827.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0827.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5073.28元,下降6.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5073.28元,下降6.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2023年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7890186.97元。其中:基本支出6456869.71元,占总支出的81.83%;项目支出1433317.26元,占总支出的18.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1547.76元,下降2.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8777.39元,下降6.63%;项目支出增加277229.63元,增长23.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56869.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25875.43元,占基本支出的94.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994.28元,占基本支出的5.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3317.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中央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821166.26元,为了有效地开展好2023年“减量控大”工作,维持日常办案及装备统筹,正常开展全省公安专项行动及“十百千”工程;

2.2023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省级专项经费支出74935.00元,为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补助到公安机关结合所排查的普通国省道路、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点位情况。按照“最低成本、管用实用”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安装警示桩、警示灯、警示牌、减速埂等方式、综合治理国省干道、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3.2023年非税收入成本费用专项经费支出527616.00元,非税收入成本专项经费用来解决车驾管成本物资费及鉴定费;

4.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经费支出9600.00元,做好本部门遗属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0186.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81547.76元,下降2.2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3年减少人员1人,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83288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409170.64元;执法办案821166.26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019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87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9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反映单位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20975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94848.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89%,完成年初预算的69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49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1%,完成年初预算的74.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975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元,决算为19484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149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仅预算了公务用车保险费,公安机关公务用车车辆燃油、维修、高速过路等费用利用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支付,该资金属于上级补助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405.84元,下降14.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1799.12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743.72元,下降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63.00元,下降16.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3年车辆修理费比上年减少;2023年公务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道路交通执法、办案、业务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减量控大”工作组、隐患排查工作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994.28元,比上年增加33762.24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105724.74元,其中,流动资产177075.56元,固定资产1928649.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5297.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3862.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24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2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24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124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部门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部门。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5101111


附件: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9040615086.xlsx  6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