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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并)户需要材料

索 引 号:dyx006-/2022-0809002 公文目录:户籍管理 发文机构:大姚县公安局 主 题 词:分(并)户材料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 文  号: 标  题:分(并)户需要材料

一、分户

(一)乡村

1、书面申请;

2、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分户证明;

3、分家协议(分关);

4、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

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6、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二)城镇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

3、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4、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以上分户的前提均要分开生活居住。

 

二、并户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以上并户的前提均要共同生活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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