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入
(一)工作招聘、录用、调动
1、书面申请;
2、招聘、录用、调动的批复(登记表)、文件(登记表)、调令;
3、单位出具家属随迁证明;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
6、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以上是在落户单位的;
落户在实际居住的自主合法稳定住所的:
7、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
落户租赁合法稳定住所的:
8、房屋产权人同意户口迁移的声明;
9、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契约)。
(二)婚迁
1、书面申请;
2、村委会(居委会)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提交双方的)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
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5、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以上是迁户方需要满足在迁入地实际生活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结婚的以领结婚证日期为准,离婚的以实际到原籍生活居住,社区民警调查意见为准)。
(三)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
1、书面申请;
2、毕业证(肄业证、结业证);
3、就业报到(登记)证(往届不需要提供);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6、居民身份证;
7、入学前居民户口册或父母居民户口册。
以上是在落户入学前原籍地(含农村)、父母现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就业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提供1.2.3.6及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四)退役军人落户
1、书面申请;
2、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报到通知书;
3、省级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落户证明;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5、居民户口册、居民身份证;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7、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