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

索 引 号:dyx005-/2024-0930003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宗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0801000

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少数民族的方针、政策情况;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的申报、实施及“七进”活动的开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举办宗教培训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好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举荐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结合新一轮示范州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大姚县贯彻落实〈楚雄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责任分解方案》,持续实施“蜻蛉石榴红”工程,抓好六项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十进”活动、持续开展“十个一”工作。争创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稳步推进,申报第六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个;申报赵家店镇紫丘村为省委省政府命名的首届“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申报赵家店镇、县人民检察院、县中彝医医院为省民宗委命名的第五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目前正在认真准备迎检工作。持续提升打造赵家店镇紫丘村示范州创建迎国检点位和75个县、乡(镇)典型示范点。推动“环百草岭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工程,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的全域创建格局,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制定出台《大姚县贯彻落实加强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持续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网上知识竞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2期、理论宣讲95场次。

开展“四个特别”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强化民族宗教部门履职担当。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四个特别”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探索开展“四个特别”主题实践活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强化民宗部门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班子领导力战斗力执行力,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个革命”,落实“三法三化”“三个马上”“四向发力”要求,把激情和干劲汇聚到推进县委“12345”发展思路的生动实践上来,推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股、宗教工作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2418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4188.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43072.97元,下降4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3072.97元,下降45.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中央下达民贸民品贴息资金780000元,而2023年中央民贸民品贴息资金未下达到我单位,由省级直补到企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08091.78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377.51元,占总支出的83.89%;项目支出355714.27元,占总支出的16.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07980.90元,下降37.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6221.60元,下降11.31%;项目支出减少1071759.30元,下降75.0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二是2022年度中央下达民贸民品贴息资金780000元,而2023年中央民贸民品贴息资金未下达到我单位,由省级直补到企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2377.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5987.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39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714.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95.92元,主要用于第一、二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开展工作相关支出;

2.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8877.68元,主要用于创建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支出。

3.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6959.38元,主要用于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开展工作相关支出;

4.2013404•宗教事务37000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方面支出。

5.2130505•生产发展22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

6.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046元,主要用于支持民族团结保障、推进宗教中国化、民族文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等支出。

7.2130199•其他农林水支出13452.75元,主要用于五进宗教场所等工作支出。

8.2296010•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1882.54元,主要用于创建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6209.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0%。与上年相比减少1349863.44元,下降38.3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二是2022年度中央下达民贸民品贴息资金780000元,而2023年中央民贸民品贴息资金未下达到我单位,由省级直补到企业,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855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8%。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丧葬抚恤费等支出;保障机构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经费、车改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民族宗教领域整改等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62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养老金发放、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20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449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3%。主要用于民贸民品贴息、“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经费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3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77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778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77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元,决算为77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接待双柏县考察学习组及创建新一轮国家级示范州增加了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43.00元,增长441.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43.00元,增长441.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接待双柏县考察学习组及创建新一轮国家级示范州增加了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之间开展民族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90.00元,比上年减少1005.40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2023年驻村队员抽调回县级部门,导致办公费及差旅费减少。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9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200元、差旅费15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元、工会经费5270元,其他交通费用739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33711.57元,其中,流动资产411265.22元,固定资产22446.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9094.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130801111


附件:大姚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30090946443.xlsx  9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