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普通高校(含研究生)
1.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普通高等学校中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资助标准是硕士20000元/生·年,博士3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每年为9万名,其中硕士生7万名,博士生2万名。
2.哪些学生可以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奖励人数和金额是多少?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研究生)。全省每年奖励人数为900名,奖金共计1000万元。其中,博士研究生100名,硕士研究生800名。资助标准是硕士10000元/生·年,博士20000元/生·年。
3.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研究生)?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是硕士6000元/生·年,博士13000元/生·年。
4.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本专科)?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本专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云南分为2档,其中,一档资助标准4200元/生·年,二档资助标准3200元/生·年,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本专科)。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
6.哪些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
7.哪些学生可以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本专科)?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本专科)。资助标准是6000元/生·年,每年600万元。
8.哪些学生可以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本专科)。资助标准是4000元/生·年,每年1400万元。
9.什么是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士兵资助?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10.什么是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代偿标准是多少?
答:全日制高校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毕业时自愿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辖内乡镇以下(含乡镇)基层单位就业、自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我省实行代偿。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11.什么是云南省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要求,2021-2025年入学的学生,奖励对象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少数民族)中“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奖励标准是5000元/生·年。
12.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
13.什么是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对当年考入本科及以上的楚雄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每年一次性奖励新生500名。奖励标准是5000元/生。
14.什么是楚雄州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奖励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要求,2021-2025年入学的学生,奖励对象为考入专科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及省学费奖励”、也未享受“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励计划”的“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一次性奖励4000元/生。
普通高中
15.哪些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800元。重点保障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一等助学金。
16.什么是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标准是多少?
答: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学生可享受免学杂费政策。免学费标准按照发改部门确定的各地普通高中学校现在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17.什么是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要求,2021-2025年入学的学生,补助对象为“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补助标准为2500元/生·年。
中等职业教育
18.什么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除涉农专业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优先保障“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
19.什么是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免除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的学费,资助标准为2000元每生每年。
20.什么是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交通费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要求,2021-2025年入学的学生,补助对象为脱贫稳定家庭学生、“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补助标准是2000元/生/年。
义务教育
21.什么是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答: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2.什么是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补助对象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中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1)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依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楚教通【2019】90 号)要求认定的非四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非寄宿制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按国家核定的基础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全州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寄宿制补助标准,现阶段为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非寄宿制补助标准,现阶段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按照上述学段标准和寄宿情况执行。
23.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国家计划地区(双柏县、南华县、牟定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武定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和地方计划地区(楚雄市、禄丰市、元谋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纳入农村义务教育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1000元。
学前教育
24.什么是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资助面是在园幼儿的30%,资助标准是300元/生·年。按照《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楚教通〔2022〕24号)要求,2021-2025年入学且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三类”(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到1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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