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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4-/2024-111200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曾蘩、鲁洪杰、普开菊、沙朝禄、赵家琴、张杜、歹立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大姚县体育馆公共服务功能,对场馆内部进行修缮改造的议案”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全县体育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大姚县体育馆损坏已久,但由于缺乏资金一直未得到有效维修维护,导致羽毛球、气排球项目勉强维持开放,篮球等部分健身项目难以对外开放。

2024年3月,我局经过多方筹措资金,投入资金90余万元对体育馆运动核心区域进行维修维护,项目于4月13日开工,施工工期60天,将于6月12日完工并投入使用。

体育馆维修维护改造项目完成后,将重新满足公共体育馆的开放和运营功能,届时将能满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柔道、摔跤等比赛以及大型文体活动展演等需求。同时,我们将加强完善《大姚县体育馆开放管理规定》和《大姚县体育馆场馆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开放项目,确保县体育馆为全县广大健身群众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为推进大姚全民健身、科学健身奠定良好的基础。

再次感谢你们对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推动大姚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