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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体育馆开放管理规定

索 引 号:dyx004-/2022-1221005 公文目录: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发文机构: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体育馆开放管理规定

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场馆;严禁穿高跟鞋,带铁钉、铁掌、胶钉的皮鞋进入场内活动;严禁滑板车、溜冰鞋、自行车等对场地有损坏的运动器械进入场地;如遇雨天,鞋底泥水干净,雨具放置在走道后方可进场。

馆内禁止吸烟、吃口香糖、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严禁翻越栏杆;每个项目的活动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严禁用球向墙面、门窗撞击;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污染等物品入内。

进入场馆须穿平底胶质运动鞋;爱护场内器材、设施,严禁私自移动体育设施;馆内的篮球架、羽毛球(气排球)柱等体育器材设备根据需要由场馆工作人员进行布置,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造、挪动馆内的任何设施和取用馆内任何器材,如有损坏器械、设施,须照价赔偿。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止在场地上活动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体育馆开放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晚上19:30—21:30。

联系电话:0878-622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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