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
2.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项目已开工在建且未完工,已完成立项、用地等审批备案手续,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设备更新内容,用于配套建设工程的贷款需求占比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
3.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技术水平先进;
4.贷款需求明确,贷款需求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期限不低于1年,贷款预计使用时间明确,明确不超过3家意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