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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条件是什么?

索 引 号:dyx003-/2024-0725001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 文  号: 标  题: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二)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立足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形成一批适用的标准化的农业技术成果包,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五)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加强科学普及,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六)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星创天地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

产权和土地流转等支持政策;鼓励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初创企业。

(七)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