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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第27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3-/2024-0712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第27号建议的答复

李彩兰、王明芹、李必兰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县中药材进行扶持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桂花镇金银花种植是我县中药材种植规模化程度最高的代表品种之一,在助力桂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我局作为大姚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班办公室所在单位,在专班成立以来就一直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多次与县人民政府汇报,请求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用于发展我县中药材产业扶持,补贴有一定规模的中药材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及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2023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制定出台了《大姚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三年(2023—2025年)提升行动计划》(大政办发〔202390号),统筹县级财政资金,对林下种植、规模化连片种植、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及中药材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进行资金扶持。其中:对一般中药材种植的扶持标准为:对规范化、集约化连片种植中药材的,当年新植连片规模达50亩以上(含50亩)100亩以下,每亩扶持补助60元;连片规模达100亩以上(含100亩)300亩以下,每亩扶持补助80元;连片规模达300亩以上(含300亩)500亩以下,每亩扶持补助100元;连片规模达500亩以上(含500亩),每亩扶持补助120元。目前,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班已完成2023年度中药材种植情况核查验收工作,我局已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了关于兑现2023年中药材政策扶持资金的请示,待资金下达后根据核查结果兑付2023年度扶持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就中药材产业发展再作深入谋划。一是积极寻找中药材产业能够申报的产业项目,鼓励企业申报,获得上级资金支持;二是向上级部门申请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三是继续发挥中药材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能,协调专班成员单位力量,为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贡献力量。四是在专班工作会上就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听取专班组长及成员意见,统筹专班力量,以专班名义向县委、县政府出具桂花镇金银花种植产业发展成效,提出将桂花镇金银花产业纳入全县产业体系,并就将扶贫资金、生态建设资金、产业基地建设资金等向金银花产业倾斜的补助模式提出建议。

感谢您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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