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蚕桑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性审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大姚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规划进行审批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 大姚县蚕桑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大姚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
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
建设单位:大姚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设计单位:云南营造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甲级
公示类别: 审查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4日
公示组织单位: 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 0878—620090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11645.38平方米(17.47亩),其中建筑用地面积5806.99平方米,绿地面积430.48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面积5407.91平方米。容积率1.04,建筑密度49.87%,绿地率3.70%;机动车停车位25个(折合10个卸货车位)。其中:
一期:总用地面积:3995.98平方米(6.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71.12平方米;容积率:1.20;建筑密度:53.63%。
二期:总用地面积:4833.25平方米(7.2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859.34平方米;容积率:1.06;建筑密度:52.95%。
三期:总用地面积:2816.15平方米(4.2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608.57平方米;容积率:0.78;建筑密度:39.22%。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大姚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用地紧邻园区主干道,交通便利。本项目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吸收厂房设计的新观念、新思路,严格尊重生产工艺流程,努力创造一个交通便捷、高效、方便的产业生存环境,按各类型产业交易流程需求和目前项目用地现有条件、以及有关设计规范进行合理布局、分类划区,功能分区明确,场内交通流向明确,道路畅通,有利于园区产业再造和更新,减少建设中的各种矛盾,提高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功能要求。
附图:总平面布置规划图、总体鸟瞰图
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8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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