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钢化玻璃加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性审查,项目各项指标符合大姚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规划进行审批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 大姚县钢化玻璃加工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点:大姚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
用地性质: 工业用地
建设单位:大姚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申报类别: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
设计单位:浙江恒欣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等级:城乡规划乙级
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0日
公示组织单位: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878—620090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期:总用地面积:10367.28平方米(15.55亩),其中建筑用地面积6410.72平方米,绿地面积1133.14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面积2824.0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2768.91平方米;容积率:1.23;建筑密度:61.84%;绿地率:10.93%;机动车停车位8个。
二期:总用地面积:6381.07平方米(9.57亩),其中建筑用地面积3192.08平方米,绿地面积936.94平方米,道路广场用地面积2252.0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384.16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00%;绿地率:14.68%;机动车停车位10个。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大姚工业园区南山坝片区西南部,用地紧邻园区主干道,交通便利。本项目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吸收厂房设计的新观念、新思路,严格尊重生产工艺流程,努力创造一个具有先进水平的厂区。设计根据现状地形,充分利用场地条件,合理进行总体布局,节约用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流线合理。厂区的设计用轻松明快、清洁舒适的环境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以及产品质量。建造出一个能吸引人才,又能提供创新氛围、人性化的空间环境,以达到提高企业形象、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效果。
附图:总平面布置规划图、总体鸟瞰图
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4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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