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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对象及条件

索 引 号:dyx003-/2023-1019004 公文目录:培育技术创新主体 发文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文  号: 标  题:政策解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对象及条件

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中断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经申请直接纳入培育库;省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团队和技术成果持有人来滇设立的科技型企业直接纳入培育库;其他企业应符合下列三个要求:一是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入库时在云南省内注册成立满365天以上;二是企业具有一定的研发投入,主要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三是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及培育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限制高消费或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每户企业只能办理1次入库,入库企业培育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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