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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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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索 引 号:dyx003-/2023-0821002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 发文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行政主体单位: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法定代表人:王琼

执法区域:大姚县

执法类别:行政处罚类

办公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政务中心局级1号楼

监督电话:0878—6222934 邮编:675400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第8号);《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6号);《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11号);《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